关于治理我省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的建议

点击量:6889 发布时间:2011-02-11 11:25:25

 关于治理我省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的建议

 

车辆超限超载是我省许多地区共同面临的棘手问题,严重威胁着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扰乱了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近年来,我省交通部门根据货场分布情况及超限超载运输的特点、形式和规律,对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保持路面治超的严管态势,并通过集中整治,初步遏制住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势头,避免了我省公路、桥梁再次爆发性损毁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各种影响道路运输超限超载的深层次原因尚未清除,部门联动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尚未健全完善,车辆超限超载的顽症,还没有得到彻底整治。

因为超限超载,设计使用寿命15年的公路往往不到3年就开始大幅损毁,有的才5年就基本报废,每年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影响无法估量!据调查分析,交通事故中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成为公路桥梁的头号“杀手”,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安全,彻底铲除这颗“毒瘤”已刻不容缓。为此建议:

1、要加强源头监管。源头治理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源头治理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本要低于路面治理的成本。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在这方面多想办法,多下功夫,切实加大源头监管的力度,下决心把违法现象堵在源头。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相关货场源头进行实地调查,摸清建材、煤炭等重要物资的产量、流向、流量等第一手资料。首先,要把住装载关。货源企业要把住货场的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和出场关。其次,在货运企业、货场推广交通运管人员派驻和巡查监管制度,向社会公开货运企业和大型货场单位的名单,发现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抄告;公安部门重点打击“车霸”、“路霸”、“货霸”,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禁止非法、违规车辆登记使用,把好车辆登记入户关、年检关;工商部门要建立货运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信誉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只有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高压态势,才能提升治理超工作的威慑力。

2、要加强路面执法。交通部门要充分依托现有治超检测站点,采取固定检测与流动检测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路面执法监管力度不降低。对容易出现集结闯关、带车绕行、暴力抗法的地点和区域,公安机关要适当增加警力,切实维护好治超检测站点的秩序。要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扣分制度、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和货运企业信誉等级制度,依法实施跟踪处罚和分类监管,让非法运营车辆付出高额成本和代价,真正起到惩戒、震慑作用。要严厉打击治超工作中暴力抗法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攻击执法人员的暴力抗法分子,要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绳之以法。

3、要统一执法标准。公安局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组成联合治超执法队,先培训后上岗。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实行政务公开,对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和处罚标准、执法岗位职责、监督举报电话、执法流程等进行公示。治超办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细化治超标准,健全完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制度,执法资格确认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治超工作考核力度和监督力度,确保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4、要加大科技投入。要加大治超科技投入配备专用的治超设备,全面建立货源单位和重点路段的视频监控系统、称重检测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要把有限的经费挤压出来,用到治超中去。要加强横向联系,交通、公安等部门车辆数据逐步实现信息共享。

5、要严肃治超纪律。积极采取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人员教育、强化队伍建设等措施,坚决杜绝新的公路“三乱”。监察、纠风部门要明确专人深入治超一线,对治超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同时对干扰执法,阻碍治超,非法护车、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以净化治超执法环境。

6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使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众所周知,使治超的意义家喻户晓,使治超措施深入人心。要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辟专题栏目,拿出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及治超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宣传有关治超政策、处罚措施和治超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明显效果。要组织新闻记者深入治超一线,及时总结推广治理工作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要对严重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彻底消除部分运输业户违法营运的侥幸心理,增强他们的遵章运输、守法经营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治超工作的强大舆论氛围。

 

点击获取原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