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完善我省农村清洁工程的几点建议

点击量:9370 发布时间:2011-02-11 11:22:48

关于加强完善我省农村清洁工程的几点建议

 

为了改善农村环境,我省从2008年起,就开展了“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针对原先农村较为普遍存在的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墙体乱涂、柴草乱堆、禽畜乱跑等“八乱”现象,全面开展“六项清理”和“三项绿化”,初步改变了乡村面貌。但收效仍不明显,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环境保护工作认知度低。不少地方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知度及管理水平、工作方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力。部分农村地区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够,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

    2、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滞后。由于农村环保工作起步较晚,加之对环保基础设施投入总体较少,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公共服务的能力薄弱,农村成为污染治理的盲点和死角。一些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开始进行垃圾收集,但是垃圾无害化处理程度低,处理方式大都采用焚烧、填埋单一方式。

    3、针对农村的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健全。针对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如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工作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4、缺乏稳定的经费保障。由于目前农村许多地方环保缺乏充分的经费保障,各项环保措施难以落实,村庄保洁队伍难以建立。

    5、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高。许多乡镇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其挂靠部门和兼职人员所发挥的作用很小,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教育工作更是无从谈起。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尽快完善科学规划。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对全省村庄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出台相关政策,逐步实现村民集中居住,避免农村新建住房遍地开花,杂乱无章。以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为依据,充分利用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进一步明确乡镇垃圾处理方式,统筹乡村各类公共环境卫生资源,积极推进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经验向农村延伸。

2、探索垃圾处理模式。目前农村清洁工程正在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这种处理模式,垃圾转运处理量大,运行成本高,推广难度大。而且本身城市垃圾处理压力非常之大,填埋场早已不堪重负,如果农村垃圾都集中到县处理,显然不现实。因此建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综合考虑农村的环境特点,从源头进行分类,就地就近分层次无害处理。推广使用专用的农村垃圾焚烧设备。

3、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乡镇垃圾集中、焚烧炉和垃圾运输车辆等设施建设。对农户自建沼气池、沤粪池要给予奖补政策。对镇、乡、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按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用于镇、乡、村垃圾治理工作。鼓励废品回收,明确保洁人员废品回收处理职责,回收产生的收益归保洁人员所得,以弥补保洁人员的个人收入。在一些乡镇村试点,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进行效果评估,总结经验,适时推广。

    4、强化乡村民主管理。农户是农村清洁工程执行的主题,是农村清洁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又是最大受益者。只有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农户,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才能真正推动农村清洁工程的深入发展。要强化乡村民主管理,制定村规民约,明确责任,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时表彰先进地区和先进个人,鞭策落后,真正从源头上治理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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