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我省低碳产业的对策建议

点击量:7622 发布时间:2011-02-11 11:19:28

关于加快发展我省低碳产业的对策建议

                  

在新形势下,充分认识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推广节能减排,发展循环低碳经济,在资源节约中求发展,在保护优化生态环境中求发展,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共赢和提升,是摆在全省人民面前的新任务。

但我省发展低碳经济存在的诸多问题一是扶持政策不够完善。比如尚处于起步阶段住宅节能,由于普遍缺乏对住宅节能实质性的经济鼓励政策和必要的资金支持,很多情况下只能依靠用户和建设方自发的行为来实现。二是政策落实不到位。我省整个存量住宅中,没有采用任何节能建筑结构的住宅仍然占绝大多数。三是低碳意识有待加强。“低碳经济”不仅意味着制造业要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进节能减排的科技创新,而且意味着引导公众反思哪些习以为常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是浪费能源,以高耗能源为代价的“便利消费”嗜好包括超市敞开式冷柜、无节制地使用塑料袋以及 “一次性”用品等等。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出台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

(1)科学制定规划,为低碳发展创造条件。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我省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与生态建设、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统筹发展。一是将低碳经济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和保障措施。二是将低碳技术研发纳入科技规划和科技攻关计划。三是以低碳经济的理念制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建筑节能等专项发展规划,探索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并作为各地、各行业经济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
    (2)
建立和完善鼓励低碳经济发展政策,组建低碳经济发展专门服务机构。在政策制度上进行创新。一是制定鼓励科技创新、节能减排、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政策,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绿色信贷等方面进行支持,引领和助推低碳经济发展。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建立鼓励低碳经济发展专项展资金,用于支持低碳产业项目、低碳技术研发及推广项目。三是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发展低碳金融,加快低碳金融产品创新,目前可在低碳信托基金、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先行试点,以期促进低碳市场化投融资机制的建立。四是利用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对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实行高税率,逐步淘汰高碳行业。五是尽快制订企业二氧化碳浓度标准刚性排放限值,对企业超标排放的给予处罚,低标排放的给予奖励。六是通过借“皖江示范区建设”的东风,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利用《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有效发挥中央财政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充分调动相关主体积极性,创新节能改造模式和融资方式,积极推进我省住房建筑节能和集中供热体制改革,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

 (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发绿色能源,发展绿色产业。充分利用中央批准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机遇,既要积极主动接受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又要突破陈规,坚持发展与环保统筹兼顾,重点发展高效率、低污染和低碳排放的产业。一是进一步提高“高碳”产业准入门槛,不经改造、不达标的“三高”企业不予准入。二是进一步调整结构,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开发和生产高附加值、低能耗产品,实现产业结构的低碳化。三是依据中央限制发展降低产能的六大产业政策,逐步建立起“谁污染、谁治理”、 “不达标、不放行”的有效机制。四是进一步积极争取低碳建设项目,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2、建立充足的“低碳技术”。

 (1)建立低碳技术自主创新体系。进一步强化低碳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将节能、新能源、电动汽车、清洁燃料等低碳技术研发有机整合,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相关领域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应用,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开发我省丰富的地热资源;

(2)在低碳技术创新的选择上,近期应重点关注电网吸收可再生能源的调控、风电等技术,同时密切跟踪智能电网、电动汽车、新型蓄电池等技术;远期应重点关注太阳能发电(特别是纳米等新技术的应用)、核能等技术;

(3)加强低碳技术创新领域国际合作,探索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合作研发途径,充分吸取国际先进技术成果,加快推进我省低碳技术创新步伐。
    3
、增强低碳意识,扩大低碳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节能减排。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介,普及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相关知识,鼓励人们将低碳生活方式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之中,引导人们更多地选择低碳消费方式。共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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