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长效机制
省政协委员、阜阳政协副主席、民建阜阳市委主委、省民建常委、阜阳市建委总工程师张永侠反映2007年开始,国家开始加大住房保障建设力度,针对全国房价飚升的情况,为了低收入人群能够居者有其屋,国家加大了廉租房建设和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2008年和2009年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这些措施有力地解决了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缓解了社会矛盾。今年中央将“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之首,彰显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具有重要的应对金融危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作用。并同时被列为民生工程,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改善民生构筑经济社会的减震器。在当前的经济社会中,低收入者难以依靠自身力量达到基本的居住水平,若政府不加以干预,就会逐步演化为社会问题,最终将制约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当前,由于经济增长放缓,各种能源及原材料的供给不再趋于紧张,正适宜加大住房保障投入,集中解决前些年累积的居民住房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而提高经济社会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为此我们要站在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对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的角度来抓好这项工作。
为了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闻题,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我们通过调研,提出以下建议。
一、首先,住房保障政策保障的通过提供保障住房来改善生活。
住房是生活的一部分,住房保障的根本目的是改善人们的生活,假如简单地把住房保障理解为就是给别人一套住房,那么就出现了许多问题。一个人居住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他要工作挣钱以满足生活的需要,他要为孩子的教育而操心付出,他要有一个合适休息娱乐的场所,这些都是生活的必需品,假如只考虑给对方一套房子,而不是考虑给对方一种生活,就会给需要保障的人带来很大的生活压力。比如就业,如果保障住房修在交通不便的地方或者需要很高交通成本的地方,那么每个月的收入就有很大的部分要被消耗在交通费上。如果一个人每天要花2小时才能到工作的地方,那么他的精力就会被透支,就无法很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这些只是遇到的问题之一。所以在进行住房保障建设的时候,必须要考虑人生活的因素。住房保障好不好?好,但如果不操作好,好事也会变成坏事。我们有些城市把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大都建造在城市边缘,由于地方小,交通问题不是很突出,但是由于没有学校,孩子上学要跑到很远的地方,给家长造成了不小的压力。这就是在进行规划建设的时候,光考虑到房,没想到人。大的城市这样的问题可能更复杂更突出。所以,尽可能地降低群众的生活成本,方便群众生活、教育、工作,应该是住房保障今后建设的重点之一。许多专家和学者早就提出过要注重保障生活,不能老注重保障房子。其实什么时候人都是第一位的,我省许多城市在建设开发中,或多或少的没有偏重于此,以至于给群众工作生活造成了很多麻烦。
二、住房保障政策应该保障每一个需要居住而又无力解决住房的公民。
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说是低收入家庭,我觉得这点需要商榷。廉租房保障的是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应该保障每一个需要居住而又无力解决住房的公民。为什么是公民而不是市民?因为公民排除了地域的限制,只要有住房需求的公民都可以在他居住的地方申请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这是公民应有的居住权。然而在申请的时候,许多的城市条件之苛刻只能让人望而却步。当然,这跟“僧多粥少”有很大的关系,或者因为审查审批的时候无法进行鉴别,而将外来人口拒之门外。放宽申请范围,鼓励有经济条件的人搬离廉租房,让更多的人平等地享受居住的权利,这才是住房保障中“以人为本”的核心,不能为了平衡而扭曲,用各种各样的条件拒绝那些需要解决住房困难者的需要。只是这样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难度,出现很多问题,例如审查,无法知道一个外地人在他的家乡是否有住房。就我认为,其实没有必要去追究他在家乡的住房情况,依靠他现在居住的街道社区,调查他目前的住房状况,公开公示他的情况,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就同意申请,如果发现申报不实就不予申请。一个人既然来到了居住的城市,他就应该被纳入保障范围,这是他的根本权利。他可以因为不够住房困难条件而被拒绝,但不能因为身份问题而被拒绝。住房保障要扩大范围,要让更多的人受到惠顾,而不是把人拒之门外.
三、住房保障可以借助市场的力量,但不可能将其市场化。
关于这个问题有很多争论,但就从我们所调研搜集到的资料显示,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将住房保障市场化,更多的是政府的某项职能,所以住房保障市场化在我国是不太可能的。可以借助市场的力量,但不可能将其市场化,也不能市场化。将住房保障市场化无疑是倒退了,住房保障毫无疑问牺牲的将是政府的利益,将其市场化,那么它的操作和执行都将以钱为核心了,这就会给住房保障方向带来偏差。当政策化时,所有的资源都是以保障为核心的,一旦市场化,其核心就变了。许多人提出我们可以在市场化的轨道上运行,运用商业手段进行操作。其实所有的商业都是以利润为根本的,这就势必会将住房保障变回商品化,本末倒置。
四、以人为本建设保障性用房。
有些城市,住房保障建设是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放在一起,许多的专家学者担心这样会形成贫民窟。但是由于目前住进去的基本都是低保低收入家庭,生活收入都较低,无法承担物业费用和采暖费用,以至于小区基本没有物业,垃圾到处都是,绿化基本没有,这些都是建设后期住进去以后出现的问题,都是生活问题。住房保障解决了群众居住问题,却解决不了收入问题,许多人交不起或者不愿意交纳物业费用,物业服务公司也不可能免费服务,这是很现实的问题,也是住房保障建设中应该考虑的问题。盖好了,住进去了,但是一大堆问题出来了,不盖不住是不对的,住房保障肯定是好事,但是要把好事办好需要很多方面的努力。我们认为适当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减少物业服务类型,降低物业服务费用。再就是依靠政府的适度补贴,几方合力将这件事办好,解决群众有其屋无法住的问题。将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成居住区建设是没有错的,看似会形成所谓的贫民窟,其实更多的却是降低了建造成本,减少了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成本。但是成片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要以完备的生活功能为先,交通、教育、医疗、购物、水电、燃气等等配套建设必须要同步进行,使成片保障性住房社区各种功能设施完备。不是简单将住房保障社区建设成一堆楼房的社区,而是赋予它完备的功能,各种设施跟进,这样才是住房保障的根本目的———给人一种生活,而不是给一套房子。
五、构建住房保障与市场调控有机结合的新体系
1、理清住房保障与市场调控的定位与效用边界。
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是住房领域资源配置的两种不同方式。其中,房地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是提高住房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优选择。住房保障则是由政府采用计划方式配置资源,它不是要取代房地产市场,而是对市场缺陷的一种弥补,旨在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当前,应当大力推进住房保障,通过非市场化手段解决部分居民的住房问题。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部分观点:认为住房保障投入过大,已对房地产市场造成挤压。实际上,以两种配置方式的投资水平衡量,2008年全国新建廉租住房建设投资只占商品住宅开发投资的1.3%,完全未触动房地产市场的基础性地位。可见,政府配置住房资源的比重不是过大,而是不足,必须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的投入,才能解决住房市场化改革以来累积的分配倾斜问题,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2、统一于宏观经济目标的住房保障和市场调控。
在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的长期目标下,城镇住房的供给总量要统筹考虑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两条主要渠道,按照保障与市场针对的不同群体确定两者适宜的组成结构,既发挥住房保障稳定经济、改善民生的作用,又发挥房地产市场高效配置、促进增长的作用。在完善住房保障的基础上保持房地产市场的适度规模,减少国民经济对房地产市场的过度依赖,引导房地产业与其他产业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在当前宏观经济进入萧条周期,房地产市场相应处于低迷状态,应当加大住房保障的财政投入,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实物建设,用公共投资弥补房地产企业投资的不足,发挥保障性住房住房建设投资对建材、家装等关联产业的带动作用,从而加速宏观经济的复苏。当宏观经济进入繁荣周期,房地产市场相应处于高涨状态,应当适度减少住房保障的财政投入,住房保障的财政支出主要采用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减少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投资,避免政府与市场竞争有限资源,缓解资源供给的紧张,从而防止宏观经济的过热。总之,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以切实发挥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为前提,实现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协调和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