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68期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几点建议(芜湖王文)

点击量:7107 发布时间:2010-10-14 11:35:48

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几点建议

 

 

民建会员、高级律师、芜湖市政协委员王文反映:近年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为弱势群体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法律援助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1、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2、法律依据科学体系尚未形成。目前,仍然没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如《法律援助法》。事实上,2006-2010年《法律援助法》立法列入我国法律援助“十一五”发展纲要,但是该法至今没有出台;3、法律援助需要政府进一步支持,主要是政策和编制经费及其保障问题,以芜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例,芜湖市法律援助中心现在编制3人,挂名1人,缺编1人,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更加缺编。安徽省司法厅建议要求市级法律援助中心不少于5人,县级法律援助中心不少于3人;4、缺乏特定对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等。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规范引导法律援助宣传形式,使公众真正掌握运用法律援助。

二、推动形成以《法律援助法》为核心的法律援助科学管理和实施规范的法律体系。

三、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并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之中,以根本解决编制经费及其保障等法律援助问题。,

    四、建立健全法院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法院和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通报法律援助工作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工作站,可以将工作站办公室设立在法院信访办,由信访办具体承办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正常引导,以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开展完善特定对象农民工维权案件的法律援助,建议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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