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67期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发挥政府资金最大效益(芜湖孙海梅)

点击量:6766 发布时间:2010-10-14 11:34:29

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 发挥政府资金最大效益

 

    民建会员、芜湖县招标采购中心科员孙海梅反映: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城市重点建设、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等财政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逐年增长、基建规模越来越大,从总体情况来看,基本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履行、施工过程管理、工程质量控制以及竣工结算审计等环节均能做到按制度、按规范、按要求进行。但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损失浪费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有关部门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弱化,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重建设,轻管理;重进度,轻程序;重决策,轻谋划的问题依然存在,致使基本建设资金的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使得有限的基本建设资金未能真正用在刀刃上,发挥其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基本建设项目在其建设过程中,存在系统管理脱节,相关机构、部门各行其政、各谋其事、各避其责、各取其利的现象,这也是造成基本建设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的主要症结。

  三、部分工程结算编制不合规,项目的施工造价与工程概算、施工中标价偏离较大等。

  四、由于制度缺陷,导致监理职能未能有效发挥。一种情况是业主单位把聘请监理看做是履行程序的需要,聘而不用,忽视甚至限制监理作用的发挥,另一种是施工现场过分依赖于监理,听之任之,造成监理缺位与越位现象并存。

综上所述,当前应充分发挥政府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作用,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整顿规范基本建设市场,强化基本建设项目的整体规划和系统管理,确保每一个建设项目准备充分、筹划周详、程序合法、安排科学、管理到位、责权明晰、手续完备、监督有力。就如何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建议如下:

一、加强对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建立以政府审计部门为中心的基建预决算审计机构,对基本建设项目开展全程跟踪审计,对发现的建设过程中虚列、挪用、套取基本建设资金的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现象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要配备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并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审计队伍,健全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精心勘察设计,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同时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先设计后勘察甚至不勘察。勘察提供的地质、测量等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并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若因勘察结果有误导致项目基础投资失控或引发主体结构变更,业主应追究勘察部门的责任。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按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工程设计,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随意更改施工设计的现象,对于设计和审图,业主要通过服务合同明确各方责任,保留过错和设计浪费的追究权利。

三、严格招投标管理。从目前来看,招标项目经常出现内容漏项、甩项和工程主体招标、附属工程协商发包等违规现象,所以应当赋予招投标管理部门更多的管理监督职权,做到施工图纸不完善、不配套的项目整体不予招标,以此确保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和中标价在工程建设中的控制作用。同时,采取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明确清单编制的责任人是招标人。

四、实行严格的工程监理制。建设项目的施工,必须有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基建项目的建筑材料、设备安装等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同时,监理人员要尽职履责,按作业程序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有权责令返工;对因监理单位(人员)不履责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严格合同管理。建设项目很多环节的工作需要借助专业机构完成,如可行性论证、项目规划、地址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甚至造价审计等,合同的规范性、完备性、严密性、公正性如何,直接影响到合同双方的职责履行及费用、造价的认定,由于业主对合同签署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严,造成合同歧义甚至与招标文件冲突的现象时常发生,因而,加强合同管理应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六、明确业主责任。业主单位需加强对项目组织安排和建设方面的管理,强化质量、工期、造价三控制是业主工作的主题,建设实践表明,业主关注的重点往往仅限于工程进度与质量,而在收集、整理、保管工程建设资料重视不够,因此,明确细化和规范业主的责任,将成为堵塞管理漏洞、控制项目造价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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