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51期建议警官学校恢复为警察学校(省直田柏强)

点击量:7137 发布时间:2010-09-09 16:44:02

建议警官学校恢复为警察学校

            

民建中央特邀信息员、民建安徽省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安徽工人日报》总编室副主任田柏强反映: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警察学校纷纷更名为“警官学校”或“警官学院”。 现在不少媒体上,常常出现一些警察为联系工作而公布的电话号码,如群众举报通缉犯,举报叫交通肇事者等等。在这些公告中,常常把警察称之为警官,在日常生活中,称警察为警官的事也司空见惯。笔者认为,称警察可以体现军民鱼水的平等关系,而称警官难免使人有高民一等之感,从淡化“官”念的角度出发,警察还是不称警官为好,建议警官学校恢复为警察学校。

  在封建社会,做官是与当老爷连在一起的,官贵民贱,当官者高高在上欺压百姓。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公务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是公仆,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为了淡化“官”念,革命战争时期,特地将旧军队中的司令官的称谓改为司令员,目的就是体现司令员和炊事员都一样,真正体现官民平等。国家有关部门也多次发文要求,公务员的称谓,一律称同志而不称职务级别。但由于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的影响,同志的称谓至今还一直难以普及。

  警察只是众多公务员中的一种职业,在封建社会,捕快衙役也不称之为官,如警察称官,当兵的也称“兵”官了,在旧社会,老百姓见了当兵的有称“长官”一说,也没有“兵官”一说,现在政府机关也有许多办事员,我们也不能称之为“办事官”。虽然类似称谓的有法官、检察官等等,这是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来法官、检察官的称谓是由资本主义国家延用过来的;二来由于这部分人数较少,与老百姓打交道也少一些,影响并不大,所以也就约定俗成了。但是警察是一种直接与广大老百姓打交道的职业,人数众多,特别是交警,几乎天天与百姓打交道,如让老百姓天天喊他“警官”,总显得与民有些距离,好像他们不是为老百姓服务的,而是做官当老爷的。

     其实警察一词还有许多其它称谓,如干警、民警、警员等等,为何非要戴上一顶“官”帽,称之为“警官”,是否属几千年的官本位思想作怪,恋“官”情结浓得化不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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