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45期利用金融手段支持安徽农民工返乡创业(芜湖唐志祥)

点击量:7379 发布时间:2010-07-05 14:38:48

 

利用金融手段支持安徽农民工返乡创业

 

 

   民建会员、芜湖安徽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唐志祥教授反映  安徽是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2008年全省劳务输出数量为1165万人。截至2008年末,在国际金融风暴冲击下,全省非正常返乡的农民工约有40万人。很多返乡农民工在外已经积累了知识、技术、经验和一些资金,返乡后他们想在城镇或乡村从事创业工作。但农民工返乡创业遇到诸多问题,融资难是阻碍他们创业的关键问题之一。

为了了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融资难问题,选择了六安市、芜湖市三十个有代表性的行政村中的325位返乡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325位中有210位想在家乡从事创业,但发现他们创业仅靠自己积累的几万或几十万元的资金仍然是杯水车薪。因此,金融支持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金融支持安徽农民工返乡创业不力的表现

(一)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需求难以满足

一是贷款需求的数量得不到满足。调查了解到,资金短缺、贷款难已成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最大障碍。截至20097月,在被调查的想创业的210人中,贷款需求共354万元,而当地的金融机构只对54人发放了68万元。贷款支持面、满足率仅为25.7%19.2%。二是贷款规模与产业规模难匹配。部分农民工返乡创业选择规模化生产经营,贷款需求额度较大,而基层农村信用社却往往无法提供与之配套的信贷额度。芜湖县一位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100万元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贷款,当地农村信用社只解决了32%。三是贷款的期限与产业周期不吻合。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的选择多样化,但仍以种养业为主。调查显示,在210位有创业积极性的返乡农民工中,选择种养业(种树、种蔬菜、养鸡、养猪、养鱼虾等)的有143位,占比68.09%;但种树、苗圃等行业生产的周期一般超过二年,而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样即使能申请到贷款也无法满足生产的需要。

(二)融资渠道狭窄、金融产品品种单一

调查显示,有80%的返乡农民工把通过农村信用社贷款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有30%的返乡农民工想申请邮政储蓄银行的小额信贷。他们认为很难从农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其中,只选择从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占48%,只选择靠亲朋借款的占8%,同时选择农村信用社贷款、民间借贷、亲朋借款的占32%。因此,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融资渠道比较狭窄,目前六安市尚无适合返乡农民工创业特点、需求的信贷品种,仅有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面向农民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三)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利率偏高

调查了解,绝大多数返乡创业农民工认为贷款利率偏高,难以承受。返乡农民工创业除少数从事服装加工、创办企业外,绝大多数仍从事传统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产品附加值偏低,可承受的融资成本较低。2008年以来,存贷款利率虽经过多次下调,但基层信用社仍然执行浮动利率,甚至“一浮到顶”,是基准利率的二点三倍。一年贷款利率仍维持在11.78%-12.45%。以邮政储蓄银行为例,目前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执行利率为15.66%

(四)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条件苛刻

调查了解到,金融机构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申请贷款同样也需要提供担保抵押,抵押物仅限于有价证券、存单和城市居民房产。金融机构对返乡农民工申请的贷款额度、期限有着绝对的决定权。金融机构往往会依据家庭现有的资产折算贷款额度,且贷款审批过程也需要2-3个月,难解返乡创业者的燃眉之急。

二、金融支持安徽农民工返乡创业不力的原因分析

(一)农民工返乡创业风险较高

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普遍存在经营管理经验不足,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企业的制度建设等都难以适应现代的市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弱。创办的企业一般属于家庭作坊式的小型企业,技术含量低、品种单一,难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市场风险偏高。不少人短期行为严重,不谋划企业的长期发展。在缺乏保险的情况下,他们的创业风险很容易转化成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最终由金融机构“埋单”。

(二)农村金融资源流失严重

一是邮政储蓄银行从农村市场抽走了大量的资金。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多,每年从农村市场吸收了大量的存款,通过资金上存转移了大量的农村金融资源。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也转移了大量资金。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向大中城市转移,设在乡镇的网点通过资金上存,将农村资金流向城市,这些网点几乎成为上级行的“储蓄所”。三是农村信用社经营中商业化倾向严重。农信社“嫌贫爱富”,使资金大量流向相对收益率较高的城市或非农部门,真正需要农信社贷款的返乡农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常常难以得到贷款。同时,农信社每年通过缴纳存款准备金、转存中央银行、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等方式,也引起大量资金流出农村。由此可知,本来就很稀缺的农村金融资源更是捉襟见肘。

()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服务落后

目前,我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构成,形成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共存的局面,但是伴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集约化经营,基层金融机构大幅撤消县及县以下机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大幅度收缩。对于不少地区的农民来说,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但是我国法律制度环境对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有所歧视,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长期被排斥在体制之外。除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在基层乡镇设网点外,几大银行几乎全部弃农进城。因此,真正意义上为“三农”服务仅农村信用社一家。农民工返乡创业无法从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这种事实上的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导致金融服务竞争不足,金融服务手段落后。调查的返乡农民工普遍认为农信社的服务质量较差。

(四) 返乡农民工贷款担保难

在制约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的因素中,贷款担保难又是一个最突出的原因。金融机构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申请贷款同样也需要担保抵押物,抵押物且仅限于有价证券、存单和城市居民房产。返乡农民工本身没有多少自有财产,积累的资金有限。他们的收入用于生活、建房和供小孩上学等开支后所剩无几。因此,他们返乡创业很难提供创业贷款的抵押物品。即使能找到城里的亲戚提供房产担保,但过高的抵押登记费用也让他们难以承受。因此,缺乏必要的抵押物品使得金融机构不能按条件发放贷款。

三、金融支持安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对策

(一)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

国家要综合运用财税杠杆与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鼓励现有的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信贷支持力度。适当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营业税率,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损失准备率,允许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给予税前减免;对金融机构在农民工返乡创业信贷支持中所产生的风险损失,应依据金融机构贷款损失情况,及时给予足额的补偿,促进金融机构稳健发展。

发挥信贷政策的“窗口指导”作用,积极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支农再贷款向农业贷款占比大、外出务工多的地区倾斜。引导农业发展银行加大粮棉油收购贷款、农业产业化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等投放力度,支持返乡农民工结合当地农副产品资源从事规模种植、养殖业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

农信社的产权制度与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同,农信社的股份对象以辖内农户、自然人以及中小企业为主,监管部门应从农村信用社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实际考虑,改变过多依据商业银行标准的考核方式,对农村信用社灵活考核,让农村信用社更好地服务农村。

(二)确保支农资金不外流

国家要尽快制定农村金融服务法或农村社区再投资法,加强指导和监督,使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真正“确保支农资金不外流”,从根本上杜绝资金外流现象。建立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的激励机制,保障农村发展资金的来源和用在实处。

()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充分利用政策优势,逐步完善农村金融机构。200612,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允许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和农村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因此,要大力支持和推动我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融资机构的发展。增设村镇银行,健全现有的村镇银行机制,使村镇银行成为支持返乡农民工多领域创业的主要金融机构。增设适合于乡镇和村的小额贷款公司。其资本金门槛可以降低到300万,让他们为返乡农民工自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或养殖、鱼塘、作坊等提供贷款。

同时要积极引导标会、互助会等民间集资融资组织从地下转到地上,解除从事这些活动的人的顾虑,使之规范化。

(四)开发适合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产品

涉农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特点及类型,创新金融产品,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根据返乡农民工能力、技术水平、经济状况、创业项目、创业条件、资金需求,开发适宜的创业贷款品种。如订单农业贷款、林权质押贷款、协会会员联保贷款、农民工贷款、行业协会+担保基金+银行贷款等信贷新产品,尽快帮助其解决资金需求。徽商银行颍上县支行新开发了符合农民工返乡创业需求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邮储银行颍上县支行开办了个人信用小额贷款,个体工商户最高可一次性获得贷款10万元。这些值得各地推广。

(五)创新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的担保方式

返乡创业不能取得贷款的最大障碍是担保问题,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贷款抵押担保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及返乡农民工贷款难的问题。一是通过制度创新,完善抵押担保方式,扩大抵押担保的设定范围。积极采用土地流转经营权、商品林权、农房、农业生产用房等作为担保抵押资产,扩大农民工贷款有效担保物范围。大力推广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或收购业务、在建工程等新的信贷担保方式。二是创新多种担保抵押方式。如由政府牵头,组建农户联保贷款协会;以县、乡两级政府财政出资为主,创业农民工出资为辅,组成返乡农民工创业信用贷款担保基金等。界首市农村信用社与财政担保公司合作,对农民工创业由财政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贷款比例放大至15,并按照基准利率上浮50%的优惠利率发放贷款。这值得推广。三是已经建立了信用村镇的地区,农村信用社应对返乡农民工信用状况进行及时深入的调查了解,并给予授信评级后发放贷款证,以方便其贷款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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