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民建安徽省委社情民意采集员的通知

点击量:7910 发布时间:2010-04-27 16:01:15

  关于推荐民建安徽省委社情民意

采集员的通知

皖民建发〔201023

 

民建各市委会、总支、支部:

因各级民建组织换届、以及新成立的市(区)组织、人员有所交流变动,为进一步加强社情民意反映工作,健全组织网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采集员制度,具体事宜如下:

一、推荐条件

    社情民意采集员应为民建成员或机关专职工作人员。应当热爱组织,热心社情民意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处理能力,对反映社情民意反映工作有热情。

    二、工作要求

1、积极组织并指导成员撰写社情民意;

2、负责所在组织的社情民意采集、整理、编写、上报等工作;

3、每年向民建省委报送社情民意不少于3篇。

三、享受权利

1、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是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也是会组织发现、选拔和向中共推荐干部重要考核指标;民建省委将每年对优秀社情民意采集员进行表彰,记入会员档案,做为考核该会员参政议政成绩的重要依据。

2、评选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原则上在社情民意采集员中产生;

3、由民建安徽省委会发给聘书;

4、按规定享受培训、社情民意采用各级奖励和表彰。

四、推荐名额

    每个基层组织确定不少于一名民建省委社情民意采集员。请各基层组织在征得个人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民建省委社情民意采集员推荐表》,于510报民建省委参政议政部。

联系电话:2602304  联系人:秦克明

E-mail qkm888@qq.com

附件一:《民建安徽省委社情民意采集员推荐表》

附件二:《民建安徽省委社情民意采集员工作职责》

 

 

年四月八

 

附件一:

民建省委社情民意采集员推荐表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民建组织内的职务

 

专业特长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组 织

 

意 见

 

 

 

  

                                

 

 

附件二

民建省委社情民意采集员

工作职责

 

社情民意采集员作为民建省委社情民意反映工作的骨干,是民建省委和基层组织社情民意反映工作的纽带,承担着所在组织的社情民意的反映的收集工作。为明确社情民意采集员的责任,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社情民意采集员的日常工作是将自己和本组织成员所收集、反映的社情民意进行遴选、整理、审核,确保准确、及时报送到民建省委;同时要对本组织成员进行指导,以不断提高社情民意反映质量。

二、除自己撰写社情民意外,应发动、组织成员积极撰写社情民意,反映社情民意。

三、报送社情民意要做到及时、准确,一事一报,急事急报。

四、报送社情民意要注意格式,按下列要求上报:1、字数: 1500字左右;2、撰稿人(社情民意作者)应该是民建成员,作者的民建组织内的职务以及社会兼职要注明(尤其是有关方面的专家);3、结构。一般分为三部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其中第一和第二部分应尽量简明扼要;4、选题:一是热点难点问题,一定要有新的见解和好的建议。二是也可选择比较冷门的问题,关注的人少,观点新颖,具有一定前瞻性、预见性;5、内容:一是新,要结合特点,写出新意。二是深,所反映的问题忌太大太全面,应尽量从一个角度出发,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原则上每年向民建省委报送社情民意不少于3篇。

六、积极参加民建省委有关社情民意工作的各种培训,自觉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能及时帮助成员完成社情民意的撰写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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