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科技创新项目评审体制机制的建议

作者:李鑫 责任编辑:王建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16922 发布时间:2022-12-16 18:41:35

民建合肥市参政议政工委会副主任李鑫反映:科技创新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核心推动力。近年来,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成果的数量及质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科技项目申报数量也快速增长,科技项目评审需求增多。但是从整体来看,科技项目评审的供给和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如下问题:

1.传统评审流程复杂。随着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和评奖申报数量的快速增长,传统的管理模式下科技创新项目评审管理工作量急剧增加,评审过程的各个环节繁琐复杂,严重影响科技创新项目评审管理的效率、效果。

2.项目复审机制不完善。目前科技创新项目重前期研发和管理,而缺后期追踪和复审,科技创新项目评审长效机制尚不完善。对已结题的科技创新项目尚未完全建立后评价机制,对项目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未能进行系统分析。

3.评审专家管理不规范。目前专家库多为省内专家,且以技术专家居多,主要从技术先进性角度评价,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产业专家和管理专家数量不足。专家库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一般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专家更新信息,专家积极性较低,更新滞后。

4.项目评审有效监督不足。目前科创项目的评审往往由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直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而缺乏纪委、监察局等其他部门的参与,可能会导致评审过程缺乏公正公平,出现“人情”评审和专家“小圈子”对科技创新项目评审活动的直接干预。

为此,建议:

1.健全科技创新项目评审机制。采取先网评后答辩的方式,简化评审流程,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科技创新项目评审的效率。深入开展分类分层评审,针对基础型、应用型、理论型等科技项目制定不同评价标准,对不同领域的项目分开评审,根据领域情况确定评审周期。公布专家意见,并提供讨论和上诉的机会,畅通申报者的申诉渠道。杜绝项目严进宽出情况,强化对项目评审全周期的考核。加强项目验收结题、绩效评估工作,加大结题难度,加强对项目成果的监督考评。

2.建立中长期复审制度。在项目结项验收后,采取参照教育部学位抽查办法的方式进行复审和一定比例的抽查,保证项目的严谨性。建立综合评审、年度评审、中长期复查相结合的科技创新项目评审长效机制。以5年为复查周期,对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的完成情况开展综合评价,涵盖职责定位、科技产出、创新效益等多方面。5年期间,每年按一定比例,聚焦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完成情况等重点方面,开展年度抽查评价。

3.规范评审专家管理。完善科技专家库入库标准和评审专家遴选规范,依据行业领域、学术水平、研究层次等条件来组建专家库,建立健全能进能出的专家库管理机制。定期更新评审专家库,及时补充高层次专家,细化专家领域和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合理确定评审专家遴选条件和专家组组成原则,充分考虑其专业水平和知识结构。完善专家轮换、随机抽取、回避、公示等相关制度,防止人情干扰,积极鼓励省外专家参与评审。

4.加强评审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公正、科学、明确的项目评审工作规则,并在评审前公布。采取双盲原则,进行专业评审,强化第三方评价。建立“项目负责人绩效档案”“评审专家信誉档案”等,进一步增加项目评审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推行视频评审、电话录音、评审结果反馈、立项公示等措施,实现评审全过程的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该社情民意被省政协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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