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协宿州市三届二次会议上,闫旭代表民建宿州市委作的大会发言《坚持“民本思想”,推进旧城改造》,从要坚持区别对待、改造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市区联动、部门协助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拓宽筹资渠道;妥善拆迁安置;注重舆论引导;强化检查督导等七个方面对旧城改造提出具体的建议,受到了中共宿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共市委书记李宏鸣、常务副市长陈卫东分别作出批示。
李宏鸣在批示中写到“民生为本,改造旧城。所提的思路和建议很好,请建委、房管等部门认真研究吸纳,也请卫东市长阅。”常务副市长陈卫东批示为:“旧城改造要根据新的拆迁条例要求,着眼公众利益,严格按照拆迁程序。希望市住建委与埇桥区在城市大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吸纳这个材料中提出的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把我市旧城改造工作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