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

点击量:6805 发布时间:2010-03-10 15:42:47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农村的交通状况有了极大地改观。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用车、摩托车等各类机动车辆也日益增多,交通事故却频频发生,严重影响到新农村建设。据有关资料统计,我省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达各类交通事故的70%以上,死亡人数竟超过80%

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是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农村人员缺乏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仅交警一家唱独角戏,宣传声势小、覆盖面低,农村道路违反交通安全的现象严重。特别是“三夏”、秋收季节,沿途群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生产物资,甚至随意装卸货物;在穿越乡镇中心的路段,每逢赶集,马路市场猖獗,占道经营屡禁不止;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机动车随意占道停放;农用车人货混装超载、拖拉机载人现象屡见不鲜,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低龄人驾驶、驾驶无牌车辆上路、摩托车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速行驶的现象也普遍存在。

 

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不完备。乡村道路依然普遍路窄,有的坡陡、弯急,而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防护墩、隔离桩等交通设施跟不上,特别是新修“村村通”公路,基本上没有村庄标志、岔路标志、转弯减速标志和陡坡减速标志,一些农村公路临崖、临沟、傍水,遇到雨雪雾天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有待加强现有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管理力量薄弱。虽然农村公安派出所也承担着辖区内交通安全管理职能,但是现有的警力要承担辖区内的社会稳定、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农村驾驶员源头管理,对驾驶员法制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做到经常化,帮助驾驶员从思想上杜绝侥幸心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深入农村,配合乡镇、村委会、沿线单位适时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同时,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及村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利用相关典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展板、专题片在乡村播放,积极推进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建设,教育警示群众依法驾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改善通行环境,保障道路畅通对随意堆放生产物资,随地装卸货物,在公路打场晒粮等占道行为,进行耐心劝导、制止;在建好集贸市场、搞好市场服务的同时,对农村公路市场开展集中整治,取缔“公路市场”,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公路管养,消除影响安全的不利因素,优化通行环境,确保车辆畅通无阻。

 

第三,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经常深入到辖区农村公路,了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对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等农村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车逐人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全面掌握辖区农村各类机动车辆底数。开辟“流动车管”服务渠道,动员农民群众自觉办证,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解决农村群众办牌难、办证难等问题,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和定期检验率。

 

第四,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进行认真排查整治;重点增设急弯、陡坡、无护栏桥梁等路段警告标志;在学校、村口增加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等。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的路段,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着力解决农村公路运力不足问题,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第五,加强监管,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把乡镇的公安、运管、农机监理等进行有机协调和整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工作格局;要完善和推行好的经验;适时开展农村客运安全、摩托车交通安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以及农村集市交通安全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以交警大队为龙头、乡镇派出所为依托、农村基层组织为阵地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模式,切实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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