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民生工程长效机制 促进和谐安徽建设

点击量:7814 发布时间:2010-03-10 09:57:20

建立民生工程长效机制 促进和谐安徽建设

 

   三年来,我省实施民生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民生工程创效机制的重要环节就是完善项目选择机制、加强协调推进机制和建立多方筹措机制。

一、我省民生工程存在问题:        

   (一)在项目选择上。由于信息不对称,基层政府、部门和群众参与度不够,造成出现部门利益“博弈”,导致项目确定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随意性。加之项目每年10月份由各省直单位上报,11月份由省财政厅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常委会研究决策,最后由省长在年初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报告。在短短的一个多月中,一些项目的主管部门更多地考虑资金保障和推动部门工作,对提出的项目的合理性、效率性和有效性论证不足。

 

   (二)在协调推进机制上。一是随着工作任务的不断加重,督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的发挥,民政、劳动等各项目主管部门都提出机构人员要求。二是民生办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及财政内部处室之间职责界限不够清晰,“越位”与“缺位”并存,特别是在督查考核发现问题时,存在推诿扯皮、责任不明现象。三是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合力不强。县级机构队伍仍需要加强。

 

   (三)在多方筹措机制上。除整体投入不足外,受制于条块分割和部门分割,人力、物力、财力和难以政策整合,导致民生投入较为分散,难以发挥政策资金应有作用。加之引导激励不够,没能形成稳定的多元化筹资机制。资金效益发挥不高。还存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廉租房补贴等项目存在结余过大,部分补助类项目受益对象审核不严、资金发放不及时等问题。

 

二、健全完善民生工程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在项目选择上。多注意听取基层政府和民众的意见,特别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的基层意见,因为他们最需要和最紧迫解决的民生问题更多。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急事先办、务求实效”的原则,建立民生工程备选项目库,研究制定3—5年的全省民生工程规划,确定阶段性目标。逐步推进公共服务全覆盖。

   同时处理好三个关系。尽力而为何量力而行的关系。把当前需要与可能性有机结合起来,抓紧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区分轻重缓急,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推进民生工程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让最困难的弱势群体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又统筹推进教育、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处理好责权划分和分类指导的关系,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市、县适当扩大实施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更好更多地解决民生问题。

    还要围绕学有所教、民有所劳、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生有所保(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住有所居(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地目标下功夫。建议2010年本着“巩固、规范、完善、提高”的原则,保持现有的28项民生工程不再增加,对现有项目实行有序推进,滚动发展。

 

   (二)在协调推进机制上。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健全纵向的和横向的协调推进机制,建立财政部门内部协调联动机制。民生办承担民生工程总体协调职责,办理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事务,各有关业务部门负责民生工程资金预算、资金筹措和拨付、财务管理,并支持配合对口联系部门组织实施民生工程。

 

   (三)在民生工程多方筹资上。尽快建立全省民生工程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和市、县民生资金预算省级审核制度。根据省直管县财政制度要求,省级财政在审核县级财政预算安排时,也要将民生资金的预算作为审核的重点。在民生资金的预算执行时,采取“由财政内部业务支出部门提供分配资金的初步意见,再交由民生办统一下达”的程序进行。

整合相关民生项目资金,使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增加县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将民生工程实施的责任、权力和义务统一到县级政府。多渠道筹措民生资金。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资金投入民生工程,形成政府主导、多方筹资的稳定的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农村公共服务领域,构建政府投入、民间参与、社会兴办等多元化的农村公共产品投入新机制。

   另外,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大群众参与力度和加大后续管理力度为主的政策完善机制,以加强综合管理督查、加强监察审计、加强民主监督和加强目标考核为主的督查考核机制,以建立民生工程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基本制度、健全民生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值、规范民生工程支出绩效评价流程和强化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生工程长效机制,深入促进我省的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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