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美丽乡村,保护土木古宅屋的建议

作者:周锡雷 责任编辑:王建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33709 发布时间:2022-02-16 08:04:15

合肥市高新区总支委员、一支部主委周锡雷反映:土木结构房屋是中国的特色,也是中国飞速发展的见证,它是乡村文化的一个符号,同时也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意义。随着岁月远去,很多散落在乡村老区村落里的土木房屋已经逐渐消失,一些侥幸留存下来的,也正日渐破旧,摇摇欲坠,记忆中那梦中的村庄、田野和土坯房已经成为人们遥远的回忆。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2021年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出席新京智库春季峰会时也呼吁:中国建筑起源是土木建筑,农村不能消灭土坯房,黄土具备储热特性,对热量储蓄的能力是钢筋混凝土的一倍,土坯房是最保温的,用黄土造的房子冬暖夏凉,很适合居住。在我省县城镇及老区的农村,分布着革命战争年代留下来的战斗遗址、名人故居、重要会址以及一些有特点的土木结构房屋遗址,具备了一定的年代象征,我们应该保护好、利用好这些历史文化资源。

目前存在问题: 1、有记载无标识。随着美丽乡村的建设改造,一些代表性的老区古宅屋未被纳入保护规划设计之中,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2、经费不足。由于土木结构古宅屋年代久远,加之风吹日晒,自然毁坏严重,往往陈旧破败,维修资金需求量大。
  3、利用随意。土木结构古宅屋开发利用随意,无规划、随意修建、改建,有的完全改变历史原貌,造成了不应有的破坏。

对策建议:要打造中国美丽乡村,就要把乡村的特色留好用好,保留好乡村自己特有的面貌,才能更好地吸引人去乡村旅游,去乡村振兴。
  1、严格普查,加强保护。建议对有代表性的老区古宅屋开展大普查工作,对每处旧址有关信息予以核查、整理、编写旧址陈列展览方案。做到古宅屋发掘工作市、镇、村级全覆盖。对没有显著标志的老区旧址、土木结构古宅屋,进行挂牌、修缮、保护;对濒临消失的旧址,要尽快修复或异地复原、竖立纪念性标牌等。对尚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序列的,在普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进入保护序列。通过新闻媒体等宣传渠道,对革命老区旧址的历史意义及现状进行报道和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历史文物保护意识。

2、利用资源,科学开发。在当地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吸引当地企业家及有识之士进行投资。充分依托现有景区,借助乡村绿色生态环境和民俗风情,推出红色乡村游、登山游、踏青游,打造“红色旅游胜地“,既保护了古宅屋旧址,又发展了经济。
  3、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现各市、镇、村落古宅屋旧址存在多种属性,有个人私房、有公房,在保护过程中存在矛盾纠纷。建议实现统一管理,通过划拨、征收等途径将其全部归国有,列入文物部门统一管理。纳入文物保护范围的革命古宅屋旧址或土木建筑物,应本着管理不改变产权归属原则,依法予以确权登记。该不动产属于受国家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用法律为历史文化名城增加保护墙。

 (该社情民意被民建省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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