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党派人士从事政府领导工作的理论思考

点击量:7151 发布时间:2008-07-29 13:50:26

——担任政府实职三年来的体会

民建安徽省委副主委、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 李 修 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民主建设的发展,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逐步完善,民主党派(以下简称“党派”)人士经推荐选拔担任各级政府(含政府部门)领导逐渐增多,并且正在向制度化发展。有关这方面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对于中共领导的统一战线理论建设,对于各民主党派自身的理论建设,对于选拔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这一举措形成制度并加以完善,对于提高担任政府领导的党派人士自觉意识和合作共事的施政水平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人自2000年8月经公开选拔考试,担任省文化厅副厅长兼省文物局长,分管全省文物、考古、博物馆工作,试结合自己的体会和平时对部分党派人士从事政府领导工作情况的了解,作一些理论思考。不妥之处,望方家指正。

    一、从政治高度多视角认识选拔党派人士任政府领导职务的意义,不断提高政府领导中的党派人士搞好自身工作的自觉性。 1.选拔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是我国的政党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体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一制度不仅早在1989年便已由中共中央颁发的14号文件具体规定,而且已载入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法定地位。 在这个政治格局和政党格局中,中共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在根本目标和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密切合作共事的友党。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积极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含部门)领导,正是民主党派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体现,也是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等参政职能的体现。所以,中共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依法搞好选拔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工作,并逐步地适当增加其任职人数(含正职),使之制度化、规范化。这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应当而且必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致力于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正是基于上述原理,所以中共已将选拔党外干部至政府任职,纳入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在党外人士担任正职问题上也已有所突破。要求各级党委(组)对党外干部一视同仁,提供必要的条件,创造宽松的环境,帮助他们在党委(组)领导下行使好自己的职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求政府行政首长对党外人士如党内人士一样同等对待,放手使用,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特别是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的有关规定,对于他们分管块面的重大事务(含干部人事)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考虑党外干部工作的特殊环境,应对他们更多一些关怀,更多一些支持。为此,各民主党派更要加大培养、推荐的力度,发挥本党派的组织优势,帮助在政府任职者更好地搞好自己的工作。而在政府任职的党派人士则应明了搞好自己本职工作的意义。特别是要明了自己是通过正规的组织选拔渠道依法到政府任职的,具有法律保障。所以不可妄自菲薄,而应挺直腰杆,在党委(组)及行政首长的领导下,协调好同僚关系,创造性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2.对于各级政府而言,选拔党派人士至政府任职,有利于干部结构的优化和形成清新的政风。首先,在领导班子成员政治身份上改变了原先的一党结构,从一定程度上给领导班子工作引入了无形的竞争机制,有助于激发党内同志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整个领导班子工作水平和效能的提高有促进作用。第二,由于党派人士大多为高级知识分子,他们进入政府班子,会直接优化班子中的知识结构,提升领导班子的知识层次和视野。因此,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领导,对于提高政府的施政水平和行政效能,无疑都会发挥重要的作用。这在省市以上政府中表现尤为明显。 同时,由于党派人士大都是搞业务出身,工作务实,作风上雷厉风行,节奏明快,没有官架子,不讲排场,淡泊名利,所以对现时政风的好转也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作为在政府任职的党派领导干部,认识到这些,就会增强工作的自信心,更加自觉地搞好自己所承担的工作。

    3.党派人士无论是通过何种途径(含党派推荐)至政府担任领导,都是政府公务员,都要无条件遵守有关公务员的规定,都要服从党委(组)的领导,都要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在行政首长的领导下协助行政首长搞好自己分管的工作。都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对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廉洁自律,按照行政规范、程序,履行自己作为公务员的岗位职能。决不能借口自己是党派或党外人士而放松对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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