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刘菲菲 责任编辑:王军军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34435 发布时间:2022-01-24 09:21:15

安徽区域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但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还不够高。调研发现,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及上市销售过程中,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难题:一是在成果转化为产品、实现0到1过程中,存在成果供给与企业需求沟通渠道不畅等问题;二是在产品转化为销售、实现1到100过程中,存在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

从成果转化为产品环节来看,主要问题有:

一是供需双方沟通渠道不畅。产学研对接主要是通过召开产学研对接会,以及中科大、中科院、合工大技术转移机构走访企业等途径,涉及面不广,转化成果有限;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网作用发挥有限。

二是转化激励机制落实欠佳。2018年修订的《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明确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七十比例给予奖励研发团队”,但驻皖科研院所和高校在落实中存在打折现象,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后拿不到奖励。

三是科研目标定位存在差异。驻皖科研院所多是“国家队”,肩负着跟踪世界前瞻技术的重任,部分项目是国家重大工程需要,或是技术储备,不以产业化为目标,民用市场需求较小。

四是产业化工艺成熟度不高。如8.5代TFT玻璃、EMCCD等成果,虽然已经能生产出高端样品,但由于良品率无法达到经济规模效益,而不能大规模生产。

五是风险补偿机制缺失。目前我省成果转化投入的来源主要是企业自筹资金,很少有社会化风险资本和保险业务介入;政府主导的成果转化基金刚刚起步,作用尚未发挥,亟待建立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从产品转化为销售环节来看,既存在客户验证工作缓慢问题,也存在客户观望问题;既存在客户产业链条固化问题,也存在新产品品牌效应弱问题,新产品市场开拓障碍重重。而客户装备无法承接问题,也在一定程序上阻碍了新产品的普及应用。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审议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计划,决定重大事项,解决科技经济脱节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问题,积极构建科技成果评价、试验、开发、应用、推广全流程闭环转化体系。

二是加大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围绕主导产业发展,依托研发平台,加强产业链上核心关键技术科研攻关,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高质量原创性成果。针对企业所属领域和具体需求,开展科技成果精准推送业务,把重大成果及专利技术送到企业。建立健全与驻皖科研院所和高校的长效对接机制,跟踪了解科研和成果转化动态,积极争取科研成果在皖转移转化。实施“凤还巢”计划,加强与在外创业的安徽籍和原驻皖单位科技人员联系,邀请其携带成果回安徽创新创业。

三是统筹推进政产学研对接。加快建设高水平安徽科技大市场,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打造以安徽创新馆为牵引、线上线下融合的科技大市场。学习借鉴昆山等先进地区做法,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或依托现有机构,重点整合全省现有的大院大所科技中介服务资源,以及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统筹推进政产学研合作,统一服务模式、支持支付方式及绩效评价,全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集聚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链上的要素资源,为企业创新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是建设专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尤其是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议从发达地区引入专业化高水平服务机构,带动我省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努力培养专业技术转移人才,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培养一批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着力针对性精准对接。是探索开展科技专员选派工作,从高校遴选一批责任心强的青年教师,到科技型中小企业挂职科技副总或科技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帮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构建博士创业营,实施应用场景示范工程。布局建设一批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

五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建立全省重大新产品目录,鼓励企业把本地重大新产品纳入供应链采购,对企业首次采购重大新产品的,给予一完整年采购额1%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0万元。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产业化的,连续3年,按该成果对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奖励。对技术转移机构成功转移科技成果的,按成果转移合同额(企业承担部分)的10%给予奖励。加快建立以财政科技资金为先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机制。积极发挥驻皖单位合作专项资金、成果转化基金、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支持保险公司围绕科技成果转化设立新的险种,对企业购买新险种的给予补助,对保险公司新险种出现亏损时,给予补贴,以科技保险为成果转化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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