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体制防止翻新家电下乡坑害农民

点击量:5224 发布时间:2009-11-19 08:59:29

     去年1231日,中央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从200921日起,将家电下乡从十多个省区市推广到全国。同时,把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等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需求从中选择增加部分补贴品种。对于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我们要警惕好经被念歪,特别要警惕一些不法商人借家电下乡的名义,用翻新家电坑害农民。

    翻新家电就是将废旧家电换上新壳,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从本质而言就是假冒伪劣商品。这种翻新家电不仅质量无法保证,而且容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严重损害农民的利益。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翻新家电下乡坑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已多有发生。

    应该如何遏制翻新家电下乡坑害农民呢?

    一、建立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体制,切实解决废旧电子产品回收问题。我国2003年就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潮期,每年将近有350万的家用电器报废。但是,由于整体废旧电子回收的产业链并不成熟,大部分废旧家电进入非正规的渠道,回收的电器被或当作二手电器高价专卖,或被拆卸各种组件,重新组装销售。只有建立起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体制,才能切实解决废旧电子产品翻新家电坑害消费者、下乡坑害农民的问题。

    二、工商部门切实加大对翻新家电的打击力度,为农村消费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畅通电话、信函、短信、网络等投诉方式,建立多元的受理机制,保障下乡家电受到全方位的监督。

    三、宣传部门应利用广播、电视、展板扩大宣传,引导农民提高对翻新家电的辨认能力,让农民深刻认识翻新家电的危害,从而让翻新家电失去生存的土壤。第一,家电下乡产品,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志,在产品外包装的正前面印制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志及中标产品字样,产品说明书上贴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经过宣传只要了解,农民是可以区别的。第二、引导农民从正规的渠道购买家用电器。随着不法人员造假能力的提高,从外观上识别翻新家电难度很大;同时,家电品牌众多,一般消费者也难以对品牌加以区分。通过深入宣传民,引导农民从正规渠道购买家用电器,并索要、保存正规税务发票,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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