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解法院“立案难”问题的建议

作者:张林 责任编辑:王建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40193 发布时间:2020-10-14 10:17:03

巢湖基层委会员张林反映: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各个领域纠纷逐渐增多,尤其是合肥市范围的经济纠纷案件呈现喷井式增长。基层法院作为纠纷解决的第一道关口,承载着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通过调查,目前基层法院立案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强制调解前置。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法院为了提高结案率,在当事人立案时强制调解,立成诉前调解案件后再立案。调解本身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有权选择调解,亦有权拒绝调解,法院无权强制当事人调解。

2、强制网上立案。随着“互联网+”在法院系统的运用,法院的办公效率一定程度上有所提升。网上立案平台方便了在受理法院所在地以外当事人立案,但部分法院却将网上立案作为立案强制前置程序。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操作网上立案,导致立案无门。

3、强制限号立案。实践中,部分法院每天限定立案数量,例如每天只发放固定数量的立案排队号码,致使当事人为了能取到立案号凌晨四点左右就在法院大门外排队。这种限号立案模式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立案权。

4、强制延长立案审查时间。部分法院为了拖延立案,收到当事人材料后,以需审查为由不进行立案,亦不向当事人出具材料收取手续,强行拖延立案时间。

5、一案多立,重复立案。部分法院为了扩大案件基数,将一个案件多次以“诉前调”、“民初”、“民调”等重复立案。以保全案件为例,同一个保全案件,申请保全、解除保全、续期保全、变更保全等等都需要生成新的案号,致使徒增工作量,严重浪费司法资源。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以供相关部门参考:

1、严格保护当事人的立案权。立案权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法院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有义务保护当事人的立案权。假如老百姓的立案权都被法院拒之门外,何谈司法公正,何谈法院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不能因为法院结案率的问题而拒绝或拖延立案。建议取消强制调解、强制网上立案、限号立案等情况,建议监察委联合上级法院成立专门巡视组对各个基层法院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设置举报热线,对严重侵害当事人立案权的法院严肃处理。

2、严厉督查法院形式主义。针对一案多立,重复立案的情况,建议借鉴文明城市评查方式,引入第三方评查机构彻查案件重复立案情况并通报批评。

(该社情民意被民建省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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