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电子化的建议

作者:阳天月 责任编辑:王建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39106 发布时间:2020-10-14 10:17:35

政务区支部会员阳天月反映:为扩大行政复议申请覆盖面,使行政复议申请工作方便、快捷、透明、公开,4月27日,12348安徽法网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开始上线运行。但是目前来看,与预期效果仍存在差距。从行政复议申请覆盖面来看,平台上线后,“大信访小复议”格局没有明显突破,以合肥市庐阳区为例,该区复议主管部门司法局称平台上线四个月来,全区仅收到一例12348网上行政复议申请,而该区信访主管部门受理的网上信访量大大超过这一水平;从方便、快捷程度来看,行政复议网上申请相较传统的线下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确实更加方便快捷,但仍有网络不稳定、无法有效传递到部分垂直单位等问题;从透明公开程度来看,一方面可供公众查询参考的信息不多,另一方面复议申请人无法稳定访问本人的复议信息。

为此建议,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12348安徽法网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降低群众行政复议成本,更好地落实国务院“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具体建议如下:

一、健全法制,保障网上复议有法可依。《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的两种形式,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但对是否能够通过网上平台受理书面申请未置可否。建议全国立法机构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法》,增加“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互联网受理行政复议书面申请”的内容。

二、闭环管理,打破网上复议“信息烟囱”。目前12348安徽法网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并不能受理涉及所有部门的复议事项。以交警部门为例,因为行政处罚行为较多,交警部门容易诱发复议,但交警系统是垂直管理,目前无法通过12348平台受理复议,基层人民政府复议主管部门在平台受理后又没有转交交警部门的渠道,既容易导致基层政府面临行政诉讼的法律风险,又提高了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成本。建议基层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主管部门与驻地交警等垂直单位做好协调,将其纳入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受理单位;建议市级以上政府,将基层政府对市直单位派驻当地部门(如区交警大队)的平台复议受理情况的评价,纳入对该市直单位(如市公安局及市交警支队)的考核。

三、宣传引导,形成救济渠道多元格局。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救济格式呈现“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特征。原因之一是部分群众对复议不太了解,建议信访主管部门和复议主管部门,分别在网上信访平台和12348平台提供对方的链接,并分别介绍两种救济途径的优缺点,让群众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申请救济。有条件的地方,由司法、法制、信访部门共同牵头,各受理部门参与,建立行政救济网上一体化平台,群众填写申请救济的事项后,由人工智能根据事项优先推荐最合适的行政救济方式,群众可参照人工智能的建议自由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避免多头受理,浪费行政成本。

(该社情民意被民建安徽省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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