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建的政治交接

点击量:8201 发布时间:2008-07-29 13:42:34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换代”为特点的民主党派的新老交替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引起了国际国内政坛的广泛关注,新一代民主党派领导集体实现政治交接的实践令人瞩目。 刚刚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下发以来,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在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意见》对十五年来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做出贡献的评价,是对民主党派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所发挥作用的肯定,也是对民主党派实现政治交接的肯定。

民建在新老交替的同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实现政治交接,积极推进了政治交接。2002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致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贺词中说:“过去的五年,民建以搞好政治交接为主线,大力加强参政党建设,广大成员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各级组织活力进一步增强。对此,中共中央谨向民建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实现政治交接是民建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回顾和总结实现政治交接的实践和经验,对于进一步推进民建的政治交接具有重要意义。

一、 实现政治交接是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

1997年11月12日至18日召开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跨世纪的民建中央领导机构,民建平稳顺利地实现了历史性的新老交替,标志着民建政治交接的开始。 2002年12月13日至18日召开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民建中央领导机构,民建的领导集体进一步的实现了新老交替,标志着民建政治交接的不断推进。 (一) 实现政治交接是民建面临的紧迫的政治任务。 在民建“七大”换届工作中,一大批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老一辈领导人,由于年事已高,退出了领导岗位。在民建中央的主席和副主席当中,新任的和届中调整的有5位,占46%,特别是主要领导民建中央主席由新一代的领导人担任;在民建中央的185名委员中,新提名的82名,占44.3%。高比例的新人进入民建的领导岗位,为民建实现政治交接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也给民建实现政治交接提出了紧迫的时间要求。 在民建“八大”的换届工作中,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老一辈领导人,全都退出了领导岗位,此时,推进政治交接是面临的主要任务。 (二) 实现政治交接是民建面临的全新的党建课题。 民建从1945年12月16日成立以来,一至六届领导集体的绝大部分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都是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民建老一辈。从“七大”开始,民建新一代成为领导集体的主体。面对新老之交,民建作为参政党怎样使政治纲领不断的延续和发展?怎样使优良传统不断的延续和发扬?在国际政党历史上没有模式可以借鉴,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历史中没有经验可以学习,在民建的历史上也没有现成的做法可以参考。 (三) 实现政治交接是民建面临的重大的历史课题。 纵观政党的发展史,在重要历史关头都会具有时代特点的重大历史课题提出。实现政治交接是民建处于世纪之交,处于新的世纪,处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这个重大历史课题,关系到在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进程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民建能否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出新的贡献,能否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作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

二、民建实现政治交接的实践

民建政治交接的实践紧紧围绕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总结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不断开拓创新的主题,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经历了从1997年“七大”的探索,到2002年“八大”推进的不断发展过程。 1、把继承和发扬“三大优良传统”写进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 着眼于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民建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三大优良传统”,是民建政治交接的“接力棒”,特别是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是民建政治交接的核心。 高度重视对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在民建“七大”和“八大”分别通过的《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的总纲部分,都反复重申了民建的“三大优良传统”,把继承和发扬民建的“三大优良传统”上升为民建全会的意志,作为各级组织和全体会员必须遵守的行动准则。特别是在“八大”通过《会章》的总纲部分进一步明确强调:“实现本会的政治纲领和任务……全会要继承和发扬会的优良传统。” 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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