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脱贫攻坚履行使命担当--民建安徽省委赴桐城、潜山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调研

作者:李修松 何宏葆 刘根节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1517 发布时间:2020-07-10 15:53:3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为了解基层如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如何壮大集体经济,如何发展相关产业,如何做好后脱贫时期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等,民建安徽省委组织六个组,深入安庆、黄山两市乡村开展调研。

6月28-29日,在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主委李修松带领下,第一调研组冒着大雨,赶赴安庆市桐城市、潜山市,先后实地走访桐城市嬉子湖镇蟠龙村、范岗镇新联村,潜山市源潭镇三河村、光辉村,采取入户走访、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先后随机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非贫困户多户,详细了解致贫原因、收支情况,了解扶贫政策落地、帮扶措施到户、帮扶成效,并现场查看了桐城市蟠龙湾田园综合体工程、范岗镇新联村扶贫车间,潜山市源潭镇制刷产业基地、石斛种植园;召开两次座谈会,听取了市(县)、镇、村三级工作汇报。

通过调研发现,两地对脱贫攻坚认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采取措施到位,推进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具体来说:

一是所走访对象的精神状态普遍较好,与当地扶贫干部关系融洽,对扶贫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二是两地“就业扶贫”特色明显,从年初抗击疫情到疫情常态化新形势下,两地把握了危中之“机”,转产生产急需防疫用品-口罩等,增加就业岗位,收益不小。留在本地的技术工人,经过培训,成为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的中坚骨干、新鲜“血液”。 三是做到了脱真贫、真脱贫。除少数因病、因残贫困户需要政策性扶贫政策兜底外,已由“输血”转为“造血”。同时,民建省委以实际行动践行参政党的使命担当,通过多年来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如对改进脱贫攻坚考评机制的建议、加大对基层扶贫干部的关爱、切实为扶贫一线减负的建议等等,得到党委政府的采纳、实施,对精准扶贫工作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这些在调研中均有比较好的反映。

这次通过对两地调研,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患大病、伤残的脱贫户,抗风险能力依然薄弱。他们最担心的是宣布全面脱贫后,自己的医疗经费及生活能否得到及时保障。

二是有些扶贫驻村帮扶干部,长期驻村,担心被原单位“边缘化”,甚至担心不能如期回单位。

三是相关政府部门的一些考核指标,没有充分考虑疫情带来的实际困难,任务照旧、完成时间照旧,完成起来有一定困难。

四是部分扶贫工作中依然存在“形式主义”。不少部门(系统)都通过手机APP软件下达任务,扶贫干部有些应接不暇,分散了精力,也增加了额外负担。

五是有些举措可能会脱离实际。如据说有关部门将要为异地搬迁的贫困户发放“房产证”,倘若如此,会造成贫困户、边缘户和一般群众利益的新矛盾。又如异地搬迁后,除按政策分配的房屋面积以外,不允许贫困户因为添人进口自筹经费适当增建等。

六是桐城市为非重点贫困县(市),自2014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除中央、省、安庆市扶贫专项资金以外,每年市本级投入的扶贫专项资金均以10%的比例递增,到2020年,市本级投入专项资金己达1.4亿元。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目前资金不能用于乡村振兴。

七是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还比较较弱。

为推动扶贫政策的进一步完善落实,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返贫阻断机制,让已脱贫户不再返贫。对于因遭遇突发事件而返贫的,依据政策,及时纳入帮扶或兜底。脱贫成果与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相结合,有效防止因病因残因学致贫、返贫问题,从保障制度上兜底,确保扶贫政策的延续性,切实做到“两不愁三保障”,从而消除特殊困难家庭的现实顾虑。

二、伴随着脱贫攻坚战的决胜,及时建立乡村振兴帮扶队伍并制定相关政策。对于现有扶贫干部,应及时兑现原有政策,让他们如期愉快返回岗位,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提升适应岗位的能力,该提拔重用的要提拔重用,该奖励的要奖励到位。因地制宜,及时建立乡村振兴帮扶队伍。

三、实事求是,不搞政策“一刀切”。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今年受疫情影响,县级财政“三保”的压力巨大,一些既定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资金投入大,需要本级投入大量的配套资金或全额资金方可实施。如“四好”农村路建设、智慧教育建设等,建议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有些项目适当予以延期或暂缓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县级财政压力。又如异地搬迁方面,除按政策规定分配给贫困户住房面积外,建议允许贫困户随时间推移添人进口自筹资金,适当扩建住房。

四、力戒形式主义,继续为基层干部减负。如减少或整合过多的上级部门APP软件,让扶贫干部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于中心工作上来。

五、对于异地搬迁分配给贫困户住房,目前是否发放给房产证,要十分谨慎。因为有些地方搬迁房应区位优势,价格较高,如果颁发房产证,会使非贫困户,特别是贫困户之间带来较大的不平衡,从而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六、努力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随着脱贫攻坚工作接近尾声,适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将脱贫攻坚项目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予以一体推进,使得扶贫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发展。考虑桐城等非重点贫困县(市)的实际,其市(县)本级每年递增累计投入的扶贫专项资金余款,应允许其适当调整到乡村振兴投入上来。

七、立足当地实际,进一步推进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关键,要与时俱进,制定支持村集体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措施,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多重作用。市镇村要立足自身条件和产业基础,聚力发展相关产业和特色种养业,大力推进“就地就业”行动,分门别类梳理市域产业,统计用工缺工的情况,制定促进就业计划,根据企业用工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培训,让农民工就地就业,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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