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僵尸”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 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不受侵害

作者:金志刚 责任编辑:孙静娴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31576 发布时间:2020-06-23 11:43:33

眼下,不少地方都存在着“僵尸”工程、烂尾楼现象。有的楼盘已经长达10年甚至20年迟迟没有工程进展了,有的房屋拆迁还原业主到如今还只能守望着“半拉碴”的家园,光秃秃的一栋栋残垣断壁,建筑安全防尘防护网破烂不堪,随着风在半空中摇曳。工地内未回填的深长基坑存在塌方隐患,稍不注意就是“死亡之坑”;地下室不是积水很深,就是已经成为垃圾或者废弃物的放置处;由于消防设施不健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火灾。最可怕的是工地上久未拆除的塔吊,依然高耸在100多米的高空中,由于一些烂尾楼大多并未完工,加之长期闲置,疏于养护,可能会因大风天气随时倾斜倒塌,威胁着周围楼群和道路交通安全。尤其地处闹市区的“僵尸”楼宇已经出现脱落、裂痕等安全隐患,像是一个定时炸弹,再加上每天人流量高达数万人次,随时会危及路过居民的生命安全。

“僵尸”工程没有复活,不管是什么原因致工程搁置,相应的监管都不应闲置。无论是烂尾楼的债权人、开发商或是合作方,都必须承担起对烂尾楼的管护责任。

建议:

1、相关部门应组建工作小组,明确主体责任,对“僵尸”工程进行常态化管理。及时针对烂尾楼的管理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监督机制和惩处机制,对管理不善者予以问责。

2、相关部门应积极介入,协调对“僵尸”工程安全问题进行细致鉴定,尽快对楼体进行加固与修复,派专人值守,以免发生不堪设想的安全事故惨剧。

3、对“僵尸”项目土地权属进行审查。对虽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征地2年以上“无动于衷”的项目,或未按出让合同规定期限开发建设,且连续停工2年以上的停建项目,政府应依法依规采取应急措施。

着力整改危及公共安全的“僵尸工程”,把这些工程遗留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还群众一片安宁祥和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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