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期以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自《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下发以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下,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与中国共产党积极配、通力协作,共产党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已得到全国人民的充分肯定,执政党执政能力的提高也给参政党的参政议政能力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参政能力和参政党的自身建设密切相关,自身建设除了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外,会内监督也必不可少。
一、要不断提高对参政党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1993年,全国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作为补充条款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多党合作制度赋予了参政党参政议政和对执政党民主监督的权利,执政党为参政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政治舞台。但长期以来,参政党在进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同时,自身却缺乏相应的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这显然于参政党地位不相适应。经过几十年来的精心建设,中国共产党已逐步成为代表性广泛、经验丰富、执政能力强的政党。参政党必须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到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一套适合参政党自身发展要求的党内监督机制,通过监督约束言行,明确思想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参政水平,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有所作为。
参政党监督体系的建立,在理论上给参政党内的监督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实际监督过程中,建立长久、可行、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克服成员参政的随意性和表面性具有良好的预防作用。通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提高成员的思想认识,规范成员言行,提高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能力。
缺乏自我监督能力的政党不是一个合格的政党,也不是一个先进、进步的政党,即使政党存在时间再长,也避免不了走向衰亡之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经过长期发展建设,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严密、系统的制度。我国各民主党派成立时间都不长,党派的自身建设还处于摸索和创新阶段,可以借鉴执政党内部监督制度,结合民主党派自身特点,运用政治运行规律,构建适合各民主党派自身运行的制度。通过大胆创新,勇于改革,努力将民主党派建设成为民主廉洁、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参政党。
做好参政党内部监督工作,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扬民主,维护团结的重要保证。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民主党派必须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发挥参政党应有的作用。
二、必须充分认识参政党党内监督的必要性
进入新时期以来,各民主党派在成员构成上发生了新的变化,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加入各党派的新成员占90%以上。相对于老一辈而言,他们缺少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经历和体验,对多党合作历史传统缺乏系统了解。长期以来,各民主党派对自身建设重点放在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上,且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成员的自觉性。
内部监督不力是各民主党派普遍存在的问题。成员的思想状况和政治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参政党的基本面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现实社会中各种错综复杂的思想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由于监督不力,个别成员出现纪律松散、言行随意,甚至有些人政治上模糊动摇,出现严重违反章程的言论和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民主党派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也动摇了民主党派参政党的地位。
如何按照时代发展要求提高成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既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思想建设制度,又需要一套参政党党内监督制度作保障。通过监督制度,可以提高成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增强参政议政的主动性;可以让成员更好地按章程办事,按章程要求自己,按章程约束自己,继承和发扬老一辈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有利于参政党内部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更有利于维护参政党每一位成员的权利。
建立监督制度,明确监督对象,需用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监督程序来保证制度的落实。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不但能够促进参政党的组织建设,而且能保证成员在实践中克服诱惑,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完善自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有了周密、完善的监督程序,成员和领导可以以各种方式接受会内多渠道监督,从而保证会内监督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通过对成员特别是对民主党派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可以改变以往的松散型管理,转向有组织、有系统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群体优势,提高参政水平和参政能力。各民主党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参政党党内监督,强化政党意识, 提高政党素质,把自身建成适应时代发展要求,顺应政情民意的高素质的参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