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发展中医中药产业 助力我省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作者:韦传海 责任编辑:王建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36485 发布时间:2020-04-26 09:28:25

在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的战役中,中医中药的独特优势大放异彩,赢得了举世瞩目,为取得战“疫”阶段性胜利立下汗马功劳。应当清醒地看到,新冠肺炎事件必将推动中医中药事业发扬光大,在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推广。中医中药事业的发展的历史机遇,也为我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

一、加强宣传引导。安徽省是中医中药资源大省,“北华佗,南新安”的发展成就享誉数百年,但是自19世纪末以来,受西学东渐的影响,中医中药的地位日渐式微,即使中医中药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战役中取得了辉煌的业绩之后,中医中药仍未能恢复她往日的荣光。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在今年的新冠肺炎阻击战伊始,中医中药就已经成为战“疫”的主力军。据不完全统计,适合安徽省普遍种植的中草药有100多种,是当之无愧的中药材资源大省。重塑安徽省中医中药大省形象,建设合肥市中医中药的市场龙头地位,广泛宣传必不可少。

二、把发展中药材产业作为合肥市乡村产业兴旺的支柱产业。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根本,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做大做强做优乡村产业,才能保持乡村经济发展的旺盛活力,为乡村振兴提供不竭动力。合肥市庐江等县域已经在种植栝楼等中药材,但尚未成为支柱产业。只有取得规模化的经营,才能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才能提高经济附加值。合肥市多地适合利用中药材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并进一步推动有鲜明特色的产业集群,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这方面可以向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群、甘肃定西马铃薯产业集群、宁夏中宁枸杞产业集群、浙江安吉竹产业集群等成功的典型事例学习。

三、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示范作用。传统的小农户受习惯思维的影响,多年来只习惯于种植粮食和棉油产品,对于中药材既无种植技术,也没有市场经验。发展中药材产业,必须依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发展,充分发挥他们在不同领域和环节的作用。小农户是最基本单位,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端发挥基础作用,大户和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端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合作社在产购销发挥组织和服务作用,农业龙头企业在加工销售等领域发挥带动作用。产业各主体之间利益联结紧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市场环境良好、竞争有序。

四、用好财政支持政策。地方财政政策在完善产业支持保护制度,调整补贴方式,提高补贴的精准性与指向性,增强财政补贴的效能,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进一步的支撑。创造条件激励社会资本,将与中药材发展有关的产业、技术、项目引进到农村,鼓励企业与农村建立对接机制,从而提高农村的中药材产业兴旺程度、技术水平与农村现代化程度。同时,加大对于中药材技术科研方面的投入,支持提升产业技术,以技术带动发展,拓展中药材产业链,利用农业技术提高农作物产量与质量,推进中药材规模化发展的进程,实现产业化发展。

五、用好金融保险支持政策。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金融主管部门不断发布金融新政,充分利用各项金融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比如近期发布的增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和支持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等,两项政策分配给安徽的总额高达260亿元,这些专项再贷款利率很低,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额度50亿元,利率仅1.55%。支持复工复产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21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至2.5%。中药材生产、加工、销售受市场价格、自然天气等影响较大,必须充分利用农业保险政策保障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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