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平台具有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技术研发、资源共享、孵化企业等功能,是集聚创新要素,推动企业创新,提升产业升级的重要载体,是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经济增长的加速器。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合肥滨湖科学城优化科技创新布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引领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现状
滨湖科学城491平方公里范围内汇集了合肥市50%的高新技术企业,70%的科研机构和专利成果,70%的省级以上产业基地,40%的省级以上服务业集聚区,及90%以上的省级战新重大工程(专项)。区域内新能源汽车、光伏新能源、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战新产业总产值占全市44%,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2+8+N+3”体系中的主要建设内容布局于此。各类科创平台也集中在此分布,加速建设,并正在发挥引领和支撑科技创新和创业发展的作用。
1.科学研究平台有序推进。一是有序推进国家实验室创建工作。将创建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作为安徽科技创新“一号工程”,中科院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开工建设。二是大科学装置集群效应逐步显现。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启动建设,离子医学中心、天地一体化中心、智慧能源创新平台、未来网络试验中心(合肥分中心)、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及合肥先进光源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推进。
2.产业技术平台加速布局。联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广州能源所等名校名所共建合作平台,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核心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探索和推动作用。按照“协同创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在建或筹建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中科大国际金融研究院等新型协同创新平台,截至2018年10月,已累计孵化科技型企业345家。
3.创业孵化平台逐步扩大。截至2019年4月,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共75家(国家级18家、省级22家、市级35家),总面积达19.96万平米,管理机构从业人员963人,总收入7937.2万元,在孵团队1906个、初创企业1443个。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59家(国家级12家、省级22家、市级25家),总面积达75.25万平米,管理机构从业人员541人,总收入2.1亿元,净利润2720万元,在孵企业1832家,其中国家高企137家,在孵企业总收入达43.95亿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产业集群”的创业创新梯级培育体系逐步完善。
4.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崭露头角。加强以安徽创新馆为代表的科技成果研发、交易、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注重成果转化的全要素支撑。安徽创新馆是安徽省下好创新“先手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自4月开馆以来,一是加强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引进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公司、安徽联合产权交易所、合肥创新投、广东汇桔网等优质科技服务企业入驻;二是完善展示窗口功能。目前已接待省直机关、兄弟省市考察100批次近6000人,接待参观游客7000余人次,并开设2期创新公开课,向公众普及科技知识;三是开展科技成果发布与转化交易活动。举办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首期科技成果发布会等一系列活动,推进重大创新成果特别是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成果发布对接工作。
二、问题
1.创新平台协同机制尚未建立。同一区域不同类型创新平台间、不同区域同类创新平台间的协同性较差,缺少促进技术要素流通及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顶层设计。滨湖科学城范围内既有以经济建设发展职能为主导的开发区管理体制,又有经济社会全面管理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在实际工作中直接面临行政层级多、主体多、辖区不完整、创新政策之间相关性、互补性、协调性不足等问题,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解决。
2.科技成果与现有产业结合度偏低。目前存在部分科研项目“落地”条件不成熟,企业科研投入动力不足,科研评价体系“重研究、轻转化”、“重基础、轻应用”等现象。应进一步梳理整合区域内科技创新资源,对标国际先进地区发展经验,总结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探索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的新路径。
3.科技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不强,各类基金和社会资本较少,现行高校科研机制下,项目投入主要依赖国家拨款,资金筹措选择很少,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经费比例较低。二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创业孵化类机构较强,科技咨询类和科技成果转化类机构较弱,风险投资、技术咨询、专利代理、技术转移等专业性科技中介机构所占的数量较少。科技中介机构存在着规模仍然过小、管理水平有限、专业化水平较低以及服务内容比较单一等问题。应进一步研究建立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风险投资政策体系和退出机制。
4.科技成果转化复合型人才稀缺。目前,系统掌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服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方案编撰、转化评价体系等内容的复合型人才不足,导致对入孵项目研判不足,难以发掘优质项目,同时缺乏孵化效率和单位效益意识,已构成对孵化成果的制约。
三、建议
1.政府主导,加快共享开放创新平台建设速度。科技创新平台具有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技术研发、资源共享、孵化企业等功能,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对推动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实现科技振兴起着重要作用。能够带动政、产、学、研、金、介等各类创新要素广泛集聚,为各类创新活动提供科技成果评估、知识产权保护、检验检测等专业化服务,有利于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完整链条。因此,要政府主导,把创新平台建设作为创新体系的重要脉络、产业布局的重要支点、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来抓。一是要把招商引资工作重心调整到引进和共建创新平台上来。现在先发地区都在加大创新平台建设,抢占和整合创新资源。和当初的招商引资一样,谁拥有更多的创新平台,谁就赢得科技产业竞争的先机。二是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鼓励支持共享平台建设。通过编制专项规划、制定特惠政策,在土地、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引培方面给予倾斜,引导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方向,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支持平台运行发展,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稳健推动金融开放创新试点,推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的融合创新。
2.产业结合,提高平台服务市场和企业需求的能力。为产业服务,是建设创新平台的宗旨。平台不仅要多建,更要精建,提高与产业结合度。加大对重大技术及创新平台需求的深入研究,根据现有产业和潜在产业的创新需求,有重点地选择建设创新平台,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一是围绕我市支柱产业的技术难点、痛点及前瞻性发展需求,研究重大创新平台布局,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围绕我市发展基础好、市场潜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产业,以补齐技术链断点及短板为重点,建设开放式、高水平研发平台,引领形成新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三是围绕国家鼓励的科技产业政策,结合我市潜在优势确定的未来产业方向,通过创新平台引进共建,加快培育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动能”。
3.优化布局,引领要素集聚催生产业集群。产业布局合理与否影响到该国或地区经济优势的发挥经济的发展速度。其中产业集群具有微观与中观结合的高效率与高效益,是产业布局实现的载体与目标,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提高区域竞争力和区域发展活力的有效途径。创新平台由于对创新资源整合和要素集聚的独特作用,其落点对于产业集群的形成和要素成本效益,以及整个产业布局合理性影响甚大。因此我们要接受改革开放初期招商引资项目普遍缺少谋篇布局的教训,科学编制规划,将创新平台空间分布与产业布局紧密结合,并将创新平台作为产业规划的核心和龙头,统筹谋划。根据科技创新平台领域和特点,可以将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布局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核心区域,将在某一行业领域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安排在科技小镇,以期引领带动形成产业集群的专业小镇。
4.强化协同,破解产业“卡脖子”难题。推进协同创新是创新平台共享性开放性的体现,通过技术协同创新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一是鼓励平台发挥自身优势和功能,围绕产业需求开展研发,融通创新链和产业链,实现产学研的结合、开放的联合、资源的整合。二是高效整合全市科研资源和平台体系,统一协调各平台资源共享、开展合作、协同发展,并提供要素保障和全方位支持。三是加强对外协作,尤其借长三角一体化东风,加强与上海等地科技资源开发共享,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