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

点击量:7660 发布时间:2009-06-29 15:27:57

近年来,西方一些人把是否举行普选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民主、一个政体是否为民主政体的惟一标准,并把举行普选作为向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推销民主的一个重点。

毋庸讳言,普选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民的意愿得到相对充分的表达,这使得普选产生的政体具有形式上的“正当性”。但这种“正当性”仅仅是象征意义上的,并不代表全民意愿。在西方国家的选举中,选民仅是全体公民的一部分,有的国家选举时参加投票的选民不足国民总数的一半,而选举中胜出的候选人的得票率有时仅有48%对47%的微弱优势。这些选民的意志能代表全民意志吗?显然不能。因为一部分选民的意志实现,就意味着另一部分选民利益的牺牲或丧失。这种相对民意只是一种获得公权力的手段,并没有体现出全民意志的民主性。

同时,资产阶级大革命以来,民主制度已历经300多年,西方国家一直在自诩这种制度“先进”,思想上固步自封,不思改进,将本该是形式多样的政治体制简化成了一人一票的竞选,简化成了两党制、多党制,将选举渐渐蜕化完全等同于民主制度。这种制度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其历史局限性已变得非常明显。

建立一个科学、高效、适合各自国情的政党制度,是一个民主国家保持政治稳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但政党政治只是政治体制的一个方面,并不决定国家政体的性质。

一方面,政党的性质是由它所代表的民意的性质决定的,政党与民主并无必然的联系。在西方资产阶级两党制或多党制下,轮流执政似乎很民主,其实不管哪个政党执政,都必须符合西方社会的价值观,都必须维护各重要集团的利益,这一根本点不会因为执政党与在野党的换位而改变。

另一方面,在一个现代国家,政党数量的多少与政体的民主程度也无必然联系,能否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不能机械地根据政党的多与少以及是否实行政党轮流执政来判定。

如新加坡,是世界公认的典型的民主国家之一,但该国一党长期执政。执政党人民行动党认为,西方“政党轮流、多党纷争”的政党制度带给新加坡的只能是“连绵不断的动荡”。并且,多党竞争制度下极有可能导致极端分子甚至投机分子上台,影响政治的稳定。

再如瑞士,也是世界公认的最富裕、经济最发达的民主国家之一,但该国只有执政党,没有反对党。长期以来是四个主要政党以大联合政府的形式执政,而且到现在也没有领导人直接选举,有的只是国会议员的选举。国家最高领导是由国会议员选出的由七位成员(来自四个党)构成的联邦委员会,由这七人轮流担任总统各一年。这样既可以节省大笔选举经费,更可以避免政局的对抗和大选引发的争议。

新加坡、瑞士的政党制度启示我们:在政体模式、体制、机制的选择上,必须走出将民主等同于选举、将民主等同于两党制或多党制的误区。

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政治体制优势,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破除迷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

2008年9月,中国驻英国大使傅莹女士以明确和细化的方式宣示了中国的民主发展路线图。傅大使在英保守党伯明翰年会期间举办的论坛上明确指出:西方民主不适合中国。傅大使随后进一步宣示了中国的民主观和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民主,不能只看有没有全国性选举,关键要看政府的决策过程是否民主,政府是否服务于人民的利益。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初期,有自己的历史、 文化传统,用西方模式衡量和要求中国是不适宜的”。她进而指出西方民主的特殊性、发展曲折历程以及非普及性:“西方民主脱胎于西方的历史文化传统,在几个世纪 的工业化过程中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逐步成熟起来,它在特定国情的土壤里和相应的经济、社会基础上发展顺利,但是世界上移植西式民主的国家并非都是成功的范例”。

2009年1月17日,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求是》发表文章,明确提出“筑牢抵御西方多党制的防线”,将西方民主的标准之一“多党制”排除在外。

不久之后,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房宁在求是杂志社办的《红旗文稿》上发表了《民主还是中国的好》一文,提出:“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是在一定的政治制度下实现的,经济成功总有政治上的原因。那么,中国经济社会成功发展的政治原因是什么?中国究竟是不是一个民主国家?这涉及民主的标准问题。长久以来,民主的概念一直是人们关心和争论的问题,关于民主有数不清的定义。在人们无法就民主的概念与定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最好的方法是客观地观察一个国家所实行的政治制度的实际社会效果。”而且提出“不能仅从形式上和概念上去定义民主”。并以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取得的巨大成功,论证了“民主还是中国的好”的结论。

2009年2月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英国伦敦接受《金融时报》主编巴伯专访时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论,标志着中共“中国特色民主”系统理论的完全建立。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阶段,也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在这个时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伴随着因社会快速发展而出现的社会不平衡大量产生、发生。当前,中国人民的最大利益、根本利益是团结一致、抓住机遇、实现发展。为此,需要把人民内部的利益分歧与矛盾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使之不影响大局。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决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决不能走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错误道路,因为那是取乱之道、取祸之道。

我国需要的是从本国实际出发,汲取世界各国的经验教训,走出一条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事实上,我国已经找到并走上了一条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首先,这条道路有利于形成反映中国人民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方针政策。在我国,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不是任何一个利益集团的代表,而是中国各族人民共同的代表,因而能够根据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和要求,正确把握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定出正确的方针政策,努力做到使全社会、全民族利益的最大化。

其次,这条道路有利于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在运行中既能够反映人民群众中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呼声,又能够从全局出发将人民群众的各种意见集中综合起来,使国家的法律与政策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地协调人民内部的局部利益、个别利益与整体利益、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将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与参政党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有机地结合起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制度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发展的深厚土壤,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争取民主自由和人民解放斗争的光辉实践,发展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它不同于西方的竞争式民主,它强调以民主协商代替竞争冲突。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不是彼此倾轧,而是在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上团结协作、共同奋斗。这就从根本上避免了政党攻讦造成的政局不稳和政权频繁更迭,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内耗,维护了政治和谐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

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依法长期执政。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依法参加国家政权,包括担任国家和政府的领导职务,担任检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特别是规定了在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专委会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大代表的比例。长期以来,这一制度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中不断巩固、发展和完善,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民主党派各项工作必须贯彻的指导方针。我们参政党必须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中。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等优势,就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深入考察调研,积极献计出力,不断健全和完善参政议政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这样把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凝聚起来,最大限度地形成统一意志,最大限度地集中社会资源,从而形成了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总之,我们要以史为鉴,基层和发扬本会老一辈长期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形成的政治信念和优良传统,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巩固多党合作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献计出力的实践中,提高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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