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激励基层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会的活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提高会的整体素质,根据《民建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相关文件要求,近日,民建合肥市委出台了基层组织工作考核办法。
该办法从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基层组织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从基层组织的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参政议政、会务工作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共分20项指标,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最高为5分,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程序是先由各总支直属支部根据考核办法自评,将自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对先进的基层组织进行表彰与奖励,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自身建设存在问题较多的支部,由市委会领导与班子成员谈话,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力求尽快改变工作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