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高空抛物行为综合惩治体系的建议

作者:吴永利 闫利华 责任编辑:时磊 信息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 点击量:2147 发布时间:2019-11-14 10:58:43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高空抛物伤人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给城市居民尤其是居住在高层建筑物密集区的居民带来极大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虽然高空抛物事件频发,但是大多数人依旧没有意识到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认为抛洒小东西无关紧要,不会造成较大的伤害;二是监管惩治措施不到位,目前仅有《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对高空抛物行为有相关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果)也相对较轻,国家尚未出台专门针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法规;三是取证赔偿难度较大,一旦高空抛物造成人身财产伤害,将会陷入无证据索赔、业主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物业服务企业推三阻四的恶性循环。为此,建议:

一、加大监控力度,让高空抛物无所遁形。采取安装对空监控、调整扩大高层建筑物周围的治安监控可视范围及高度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全方位、无死角监控高空抛物行为。要积极拓宽经费来源,采取从住房维修基金提取、从物业费或其他集体收入中安排等方式,加强对空监控设备安装经费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让高空抛物广泛警示。有针对性的采取广播宣传、宣传栏宣传、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高空抛物行为的严重危害、法律责任等内容,广泛引起警示。逐步将高空抛物行为纳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安全课程重要内容之一,教育指导学生、学生家长等群体,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三、加大惩戒力度,让高空抛物承担责任。尽快出台专门针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法规或地方性法规,明确高空抛物行为各项法律责任。加强责任追究,对高空抛物行为致使严重人身伤害、危及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将高空抛物行为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等级评定、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高空抛物行为并产生损失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采取降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以罚款等方式追究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点击获取原图

返回顶部